悍匪龙志强,在香港回归前,趁香港英政府不作为,而屡犯巨案,先后绑架富豪利家及雷家之长子,勒索超过二十亿元,事主怕被报复, 交赎款后都不敢报警...
身形猥琐、其貌不扬的阿是未庄一个靠打短工度日的小人物。他家徒四壁,穷得连姓都没有。虽然如此,阿却始终自我感觉良好,或瞧不起装模作样的假洋鬼子,或与地主赵太爷攀亲。当然换来的往往不是尊敬,而是鄙夷甚至一顿毒打。好在阿有着一套自我安慰的“精神胜利法”,所以肉体上吃亏的他最终能在精神上得到满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