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结识小明前,小四是典型的乖仔,是父母的希望和兄妹的骄傲,他有一个喜欢摇滚乐的自称“小猫王”的好友,两人虽会去树林看人幽会,但过的是与周围诸多在“小公园”混的少年人完全两样的生活...
李政鴻不甘眼盲而只能在法律事務所內被指派做文書處理的工作,他極力爭取參與訴訟,卻總是碰壁。某日,他終於接到一件民事求償訴訟,但沒想到這案子的辯護律師,竟是他法律事務所的老闆趙定邦。他若幫了原告,那又該如何面對他的老闆?而更難的是,這案子不是一般的官司,它竟是件原告人數高達531人的跨國集體訴訟。李政鴻連單人官司都沒打過,又是一個盲人,他該怎麼打贏官司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