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故事设定于1955年,叙述摄影师丹尼斯·史托克和好莱坞男星詹姆斯·迪恩在一场派对上首次碰面;狄恩想透过杂志的照片来为自己添增名气,因此瞒着老板与丹尼斯一同到对方的家乡印第安纳州,途中丹尼斯除了拍下他多张美照外,还为两人产生了坚韧的友情...
故事发生在六十年代的美国,勒维恩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民谣歌手,生活困顿的他无家可归亦没有固定的工作,每晚得靠朋友们的救济才得以寻得安身之处。可是,尽管陷入了窘境,但固执的勒维恩却不愿意了顺应大众的喜好而做出无奈的改变,也正因为此,他和交往多年的好友简和吉姆之间的关系也跌落到了冰点,更让勒维恩感到烦心的是,简的腹中竟然怀上了自己的孩子。 之后,勒维恩前往芝加哥企图找到一份工作,却在面试之后惨遭拒绝,之后,一无所获的他回到了格林尼治村,继续回到曾经兼职的小酒馆打工。熟悉的场景,熟悉的音乐,熟悉的氛围,勒维恩经历了许多,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