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⾹港,是⼀個⽂明、法治的社會,實在不應該存在⼀個不仁道、無法無天的監獄,尤其是⼀個負責收禁輕度罪犯,年齡由14歲至未滿25歲的青少年,美其名叫勞教中⼼...
这部电影描述了一位作家哈蒙和他的妹妹莎拉生命中的几天。电影中的大部分情节都是在哈蒙的家里发生的,他们在生活中挣扎:哈蒙过着极其颓废的生活,靠酒、烟、以及一段段短期的和女人的关系度日:或者是工作关系认识的女人,或是娱乐场所认识的女人。他也是一个非常不称职的父亲,把自己12岁的儿子扔在酒店的旅馆里里,甚至还教他学喝酒。而他的妹妹莎拉因为她的疯狂的言行正在和自己的丈夫离婚,她的女儿想要和父亲生活在一起,这给她极大的伤害,几乎精神崩溃。在电影的结尾,莎拉离开了哈蒙的家,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,而哈蒙走到银幕前给观众说再见,也和自己的生命告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