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不打官司好多年的哈佛大学法律系知名教授 这日收到一封鸣冤信:佛罗里达州一名女孩被人绑架谋杀,警方将黑人大学生视作凶手,并在缉拿后严刑逼供令其签字画押,前途光明的年轻人只因是黑人变作死囚...
犯罪重本行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,其追訴期為30年。 即,就算殺了人,只要躲得了30年,法律上你就無罪了。 陳潛七歲的時候目睹雙親被行刑式地殘殺, 三十年來他不斷地想辦法追尋出弒親兇手-『大貓』。 只要睜開眼, 陳潛眼裡就是獵捕那記憶中大貓手上的老虎刺青。 然而這些年卻日復一日空白地過去, 謎樣的大貓就像人間蒸發。 三十年即將期滿, 刑法第80條似乎會是壓垮陳潛的最後稻草, 那僅存一絲的渺茫希望, 即將破壞殆盡。 但兩個她出現了, 就在陳潛最是無能為力時, 兩個足以改變陳潛命運的女子出現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