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影片描述男孩石头和他的好朋友毛弟,两人从九岁到三十七岁的成长过程,全片分为四个阶段,透过石头的观点来看四个女人,包括父亲因和大陆通信及看禁书而曾被关过的可怜女生林老荷;出生官宦世家的忧郁女孩黄文仪;终生梦想到美国的蓝眼膏;以及新潮开放的红衣少女桑妮,这个女人的不幸遭遇, 反映四段社会的面貌...
一个男孩因为向父母讨要零花钱失败,去当了自己的手表,却换回一张500元法郎的假钞。之后,这张假钞在很多人之间转手,最后落到了一个叫伊文的年轻人手中。伊文试着去餐馆花掉这张假钞,但被服务员发现了。警察认为他参与了假钞贩卖案而逮捕了他,但法官念他初犯,没有给他判刑。伊文释放之后,丢了工作。没有了钱,他只好和朋友去银行抢劫,却又一次栽在警察手里,被抓进监狱,被判刑三年…… 本片是布列松的最后一部作品,改编自托尔斯泰的短篇小说,曾获第36届戛纳电影节主竞赛单元最佳导演奖。